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-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

新闻动态

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2.08.16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    访问人数:6922

集团各有关单位: 
    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建人函[2012]813号)要求,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省直、厅直单位建设工程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    一、申报人员范围 
    申报人员范围包括:2012年度全省申报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,省直、厅直单位申报建设工程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,申报建设工程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市直人员不在此范围内。 
    二、申报的标准和条件 
    申报条件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>的通知》(建人[2012]151号)的规定执行,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。 
    三、申报流程 
    1、各单位需申报正高工、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(含破格申报人员)专业技术资格的,须持毕业证书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于8月20日至8月24日 到合肥市城乡建委人事教育处(合肥市阜南路51号808室)参加笔试报名,报名提交材料及费用参见《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 建人函[2012]813号),,逾期不再受理,电子版下载网址:http://www.ahjst.gov.cn/ahjst/infodetail/?infoid=d2cd8dac-f658-467d-b8ca-c807a5ffdc97&categorynum=030。 
    2、笔试。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,以专业知识为主,时间为9月9日。 
    3、笔试合格人员于9月30日之前到合肥市城乡建委人事教育处提交评审材料,所需证件、表格和材料参见 建人函[2012]813号 文件及附件,逾期不再受理。 
咨询电话:省住建厅职改办:2871270,2871257;合肥市城乡建委人事教育处:张晓婷2692757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

上一篇:关于“中秋节、国庆节”放假的通知

下一篇:关于做好《辩证看 务实办—理论热点面对面·2012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

©2001-2021 all rights reserved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