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公司各单位:
现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卓越绩效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皖质函〔2012〕48号)转发给你们。各单位如有申报项目,请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
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卓越绩效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市(广德、宿松县)质监局,省直有关部门,各行业协会,各省属重点企业:
为了建立完善的质量激励体系,鼓励采用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的管理方法,增强我省各个行业的核心竞争力,我局自2011年起开展了安徽省卓越绩效奖评价活动。根据《安徽省卓越绩效奖评审管理办法》(皖质办发〔2011〕2号)的规定,现就2012年安徽省卓越绩效奖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设安徽省卓越绩效奖和安徽省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个人奖两个奖项。
二、申报条件及范围
(一)申报安徽省卓越绩效奖,应具备下列条件
1.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(含在皖央企),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环保政策;
2.建立文件化、运行有效的运营管理体系,积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,并取得一定成效;
3.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,近两年未发生亏损;
4.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;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:
1.未取得法律、法规设定的相关资质;
2.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、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(事故等级按行业规定界定),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;
3.在近三年的监督抽查或监督性质的检查活动中,其产品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;
4.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法律、法规行为。
(二)申报安徽省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个人奖,应具备下列条件
1.守法敬业、品行端正,具有较强的管理创新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从事与管理相关的工作三年以上,在行业或单位内的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,作出较大贡献;
3.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,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或理论成果。
(三)申报范围
安徽省内第一、二、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者均可申报,不受单位性质、所有制成分等限制。鼓励公共事业、社会团体类单位申报。暂不受理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申报:
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,大米、食用植物油(不含茶籽油、芝麻油)、茶叶、果蔬罐头等食品除外。
三、主要工作安排
(一)预报名。从即日起至4月5日,由各市(广德、宿松县)局、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负责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预报名登记。各受理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登记的申报单位和个人名单(见附件1、2)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安徽省卓越绩效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(省质监局质量处)。
(二)动员培训会。4月下旬在合肥召开2012年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申报动员及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宣贯培训会。
(三)申报与推荐。申报单位、个人于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预报名受理单位。由各受理单位组织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,于7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秘书处。
(四)资格审核。7月下旬至8月中旬,秘书处组织对申报单位、个人的基本申报条件符合性审核。
(五)专家评审。8月下旬至11月下旬,秘书处委托有关中介机构,聘请专家组织开展资料评审,在资料评审的基础上对部分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评审。
(六)批准公示。12月上旬,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,审议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,经省局局长办公会批准后向社会公示。
(七)公告表彰。在省政府召开的2013年全省质监工作会议上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,同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广泛宣传,深入发动。安徽省卓越绩效奖是我省质量工作激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获奖单位纳入各级政府实施名牌战略和质量奖励制度的储备库。在获奖后两年内,申报省市名牌和省市县三级政府质量奖时享受优先推荐和重点培育。各市(广德、宿松县)局、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宣传发动、沟通协调工作,向全社会广泛宣传,引导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,营造追求卓越绩效的社会氛围。
(二)精心组织,严格把关。申报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单位,应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,深入开展自评并提供不少于3万字的自评报告。因此,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宣贯培训是申报卓越绩效奖不可缺少的重要程序。各市(广德、宿松县)局、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参加5月举行的申报动员培训会,以切实提高申报有效性。在初审推荐过程中,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各项基本信息准确可靠。
联系人:龚治国
电 话:(0551)3356074 13515647507
电子信箱:gongzg@ahqi.gov.cn。
附件:1.
2.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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